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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反对堕胎的现代意义

佛教反对堕胎的现代意义

作者: 一轮明月 出处: 大连佛教网论坛 日期: 2007-6-20 11:23  阅读:387

佛教反对堕胎的现代意义

      佛教与其它世界宗教一样,是慈悲、宽容的,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每个有情生命。尚未出生的胎儿,也一样有权得到与常人同等的尊严与关爱。充满血腥的堕胎,在佛教戒律中被列为杀罪。而在当今世界范围内,随着堕胎的合法化,被人们寄予厚望的法律却助长了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如黄色文化、婚外情、未婚先孕、青少年早恋早孕与性犯罪、男女人口比例失调等。就我国来说,控制人口的最好方式是避孕节育,而不是选择残害生命的堕胎。同时,不安全的堕胎手术也会危及妇女的生命健康

尊重每一个生命
      打开报纸或电视,我们会发现身边每一天都有死亡,仿佛死亡的阴影随时都紧紧缀在我们身后。文明的人类痛恨战争,厌恶暴力和犯罪,谁也不想活在生命随时受到威胁的恐惧之中。当人们彼此关爱、不相危害时,我们的心中会充满祥和及安全感。生存是人最基本的权力,幸福、健康、长寿是现代人普遍追求的理想人生。当我们尽情享受天伦之乐时,谁又敢想象自己尚未出生前就被人“堕”掉呢?
  我国的现行法律虽没有保障胎儿的生存权,但在我国继承法中,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享有财产继承权。这可以说是用另一种法律形式肯定了胎儿的生命权和法律地位。
  科学发展到今天,人类虽然能上天人地,却不能完整理解一个胎儿应有的人格尊严。而佛教早在两千多年前对此就有了独到的认识。佛教认为,一般人死后会进人中阴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中阴身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要找到来生的投生处。处于死亡和再生状态之间的中阴身,虽然没有了生前的血肉躯体,但仍是一种微细的物质存在,并象生前一样具有神识、情感和认知能力。中阴身在投胎之前,会见到自己来世的生父生母。因为宿世业力的牵引,中阴身入住生母的受精卵,从而住胎转生。在母体子宫中,由于神识对色身的执取,胎儿各脏器和四肢渐渐发育成形,并在出生以后继续成长。在出生前后,胎儿始终都具备常人所有的神识、情感和认知能力,从来就是一个有完全人格的人。
  我们谁都不希望自己在再生之前被人伤害,所以自己也不应当随意堕胎,或劝人堕胎、方便他人堕胎。

平衡男女比例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我国的广大农村仍然根深蒂固。在古代社会,女人都是嫁夫随夫,没有赡养亲生父母的宗法传统,养儿防老的传统习惯一直延续至今。农村经济水平又低,没能建立起社会养老体系,父母只能把自己的晚年寄托在儿子身上。法律又规定一般农村夫妇只能生两胎,求子心切的家庭自然会选择男胎而堕掉女胎。这就直接造成了我国总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2000年人口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新生婴儿的男女比例为116.86:100。在某些地区,这种性别失调更为明显,如广东省的男女比例为130:100,海南省的男女比例为135:100。这就意味着,这些地区30%左右的年青男子将来不能建立家庭。
  这种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会给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带来巨大压力。虽然国家和地方制定了相关法规禁止医疗单位对怀孕妇女进行生前的胎儿性别鉴定,但很多公私医疗单位为谋厚利,对法规置之不理,仍然偷偷进行胎儿生前性别鉴定。一旦发现是女胎,父母通常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堕胎。这种鉴于性别歧视的堕胎,确实要严格禁止。

建立道德自律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科技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上天登月,下地入海,人类都做到了。与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相比,我们会生起无比的优越感。但是,尊贵的人首先要有尊贵的道德。
       有句古话是:饱暖思淫欲。虽然现在的人锦衣玉食,生活质量大为提高,若是因此纵于五欲,贪着无厌,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乃至作奸犯科,终究会害人害己。我们耳闻目睹中,乱伦通奸、卖淫嫖娼、婚外情、性犯罪、黄色文化、青少年早恋早孕等现象时常可见。这些人贪一时之乐,但终究会于人于己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一旦结下“苦果”,不仅自己身心受到伤害,遭殃的还有腹中无辜的胎儿。
  我们反对堕胎,很大程度上是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世俗人来说,爱情是他们的第二生命,若是离开利于家庭、利于社会的道德约束,每个人无异于衣冠禽兽。歌淘廾腊榈囊帐跷幕簿腿缤樗褪蓿嵫兔煌淌傻羧死嘟鲇械牡赖挛拿鳌?

关爱妇女健康
      妇女选择堕胎,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密的,也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逼的,都会对妇女的情绪和精神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乃至持续很长时间。尤其是有宗教信仰的妇女,堕胎之前就犹豫不决,堕胎之后则会产生负罪感,懊恼、悔恨、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哭泣、做恶梦、失去安全感、产生失落感,严重时会影响工作和生活。西方医学称之为“流产后精神失调症”。不仅如此,不安全的堕胎手术还会危害妇女的生命安全。世界卫生组织有资料表明,全球每年有八千万妇女接受不够安全的堕胎手术,其中会有八万人因此丧命。妇女随意堕胎,不仅危险性高,而且可能产生严重的后遗症。如堕胎不完全,子宫腔内残留的胚胎骨头或组织会造成不孕。人工流产会引起出血、发炎、子宫腔粘连等不孕后遗症。无论是关心母体的身心健康,还是尊重胎儿的生命权,妇女都不要轻易堕胎。

保障男性生育权
       以前,在我国法律中根本没有提到男性的生育权。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妻子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堕胎。在一对合法夫妻中,丈夫的生育权没有保障,会由此引起种种家庭纠纷。2002年9月1日起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提到男性的生育权,并从法律上予以支持。男性生育权虽然在法律上对妇女的生育权会有所限制,增加了堕胎的不确定因素,但还不能从根本上防止堕胎。即使如此,反对妇女随意堕胎,也是对于男性生育权的尊重。

提倡避孕节育
      我国法律不保护近亲结婚,但表兄妹缔结连理也不少见。他们本人也许知道近亲结婚会对子女带来不利,但往往不能作出明智的选择。一旦导致胎儿畸形、发育不良而选择堕胎,他们的罪过就大了。另外有些患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医学上证明不适合生育的男女,自己也应理智地做好避孕节育,而不是把自己的痛苦延续到下一代身上,或者结下“苦果”,又要堕胎害命。而那些目前或者根本不想要小孩的未婚男女和已婚夫妇,更应理智地选择避孕节育,一方面不会给自己带来身心上的伤害,一方面也不会伤及无辜的生命。
  总之,由于我国复杂的人口环境,在法律上虽然不反对堕胎,但无论是从人道主义、社会道德还是自身健康层面上说,控制人口的最好方式是避孕节育。而有宗教信仰的妇女则应该对这一问题慎之又慎,绝不可轻易选择罪恶的堕胎。社会普通民众也应基于自律、自爱和人道主义,选择避孕节育,远离堕胎


本帖出自大连佛教网:http://bbs.dl-fj.com/thread-55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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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墮胎是否有罪

 

墮胎在今日仍是一爭議很多的問題,有人以為胎兒在未誕生前不能算是「人」所以墮胎無罪,但多數宗教人士都抱持著生命形成便應受尊重、保護,而不應以個人人為的力量去傷害。就宗教規範與道德規範而論,墮胎是不正義的,但就社會規範或法律規範而言,則是被允許或有條件的容許,尤其在醫療保健的前提下,甚至還被合法化,這是迫於現實不得不抉擇的折衷辦法。

 

釋迦牟尼佛講這部「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更明確指出墮胎的人,生前必受重病及短壽之報,而死後還可能墮入無間地獄,求出無期。

 

為什麼墮胎的罪如此的重?因為墮胎相當於殺人,已犯根本戒—殺戒,不僅損己亦害他,最悲慘的是斷喪了一個眾生作人修行的解脫因緣,喪失投胎作人因緣的眾生,就不知道還要等多久才能有作人的機會,他的無奈、遺憾、怨恨是可想而知的,如此對有情眾生的傷害,難怪佛經言墮胎者嚴重的話可能須受無間地獄之煎熬。

 

非但死後受地獄煎熬,生前亦須受重病及短壽之報,確實許多女子在墮胎後生理、心理所受的創傷是無可彌補的,墮胎往往成為生命中一個不可抹滅的疤痕。有些人墮胎後百病叢生,也有人從此不孕,喪失了為人父母的機緣,也有墮胎同時便受短壽之報,與胎兒一起身亡。即使不生病,心中的愧疚、痛苦煎熬,甚至疑神疑鬼的心情,其實亦已可比擬地獄之煎熬了。

 

所以奉勸婦女朋友,切莫輕試,墮胎也許能解決一時的問題,但卻會帶來終生遺憾與悔恨。

 

有位女性對墮胎的形容很具代表性,她說:「好像一直有個陰影跟著妳,無法忘記自己做過這件事。」當她說出這種感覺,許多女性都有同感。

 

二、如何滅罪

 

若已經犯下墮胎的罪行,要如何解除受惡報的命運呢?在這部經中釋迦牟尼佛說得很清楚:

 

1)懺悔。

2)受持流通長壽經。

 

1)懺悔

 

本經中言:「如來眾生,造了諸種重罪,若能在佛或僧前至誠懺悔,而且不再犯同樣的過錯,罪就得以消滅。」修行從懺悔開始,懺悔是從省覺習氣開始。承認習氣—忍受忠告—決心修正。五蘊從未縛心,是習氣自縛,原本無縛而妄自縛。解縛需要細心(穩靜)、耐性(堅持)、出力(智慧),從面對習氣到深沈觀照密不透風的意識操控,拔掉我相的執著,轉變業識習氣身,進而身心轉變,捨輪迴身。這個心意識純化、淨化的過程,是名真實懺悔,才能徹改前過,後止不犯,成就清淨功德法身。

 

2)受持流通長壽經

 

本部經中普光如來為顛倒女人說法:「妳今天能誠心在我面前懺悔,我要為妳說長壽經,讓妳免去被無常鬼擒拿之苦。顛倒女人,當知在未來世中,五濁惡世混亂時,若有眾生造下諸種重罪,如殺父、害母、用毒藥殺胎、破壞佛寺塔、出佛身血、破壞和合僧團......如是等五逆重罪,若受持此經,書寫讀誦,自己書寫也可以請別人書寫(印刷)都能消罪,而且死後可以升梵天。」

 

普光正見如來說:「世間有二種人,甚為稀有,就如曇花般難得一見,一種是不行惡法,從來不做惡事的人;而另一種是有罪卻隨即能懺悔的人。」

 

在這五濁惡世中,能完全不行惡事的人,實在是甚為稀有的,人們在無知、衝動及許多不得已因素下,往往無可避免行惡,但若能懺悔改過則亦可漸離生死之苦。

 

唯有懺悔能滅除一切罪,而什麼是懺悔呢?六祖惠能說:「所謂懺,即是懺從前所有惡業,永不後起,悔,則是悔其後過,從此永斷,更不復作。」

 

簡單的說,便是懺罪、悔改。非但要對過去所犯的罪行深自懺悔以外,還要永不再犯,才是真正的懺悔。所以若是心存著犯了罪,再來懺悔,殺了胎,再來補做功德的心理,則便不是普光正見如來說的「至誠懺悔」,而是明知故犯,如此不管做多少功德都無功德可言,因為沒有至誠懺悔。

 

信受奉行這部經,便是要先至誠懺悔自己的過失,且實踐這部經的主旨——保護胎兒及初生之幼嬰。而如何保護胎兒、幼嬰?經中說,孩子生下時不要殺生害命來為其歡宴慶祝,孩童生病時不要飼食雜肉。

 

除此以外,便是流通這部經。流通這部經的深意在於——勸世人不要墮胎。所以若無足夠財力印贈,亦可以勸導、宣揚不墮胎來代替印經,其功德是相同的。

 

若有人已墮胎而正身處無邊痛苦,可以親身之經歷警惕世人,並且倡印此經引導世人正知正見。

 

三、清口茹素止惡行善

 

許多婦女墮胎後,心理長存陰影,害怕胎兒心懷仇恨,再度來投胎,因而恐懼懷孕,深怕若生下了冤家債主,非但折磨自己,同時也帶給家人更大痛苦,而畏懼不已。

 

面對這個問題,除了止惡行善以外,最好還能夠吃素。

 

吃素一方面因為不殺生,可以消罪業。另一方面,長期吃素,對墮胎者身心的淨化調養有很大的助益,可減少許多現代基因工程所衍生的疾病,在母體清淨後,若功德因緣具足,自然能懷胎裏素的福德智慧之男,端正相好之女,非但小時候好養,且長大後都是乖巧、孝順的好孩子。

 

所以如果心中有墮胎陰影,無法消除者,可以嘗試著慢慢吃素,一方面斷除殺生,可滅自己之罪,再方面隨順因緣止惡行善,多行利他功德,生育亦可得具善根福德之子。

 

胎裏素的孩子,通常對葷食都有恐懼感,當然盡量使其吃素。有時父母以為叫孩子吃素,會營養不良,甚至影響小孩的生長發育,從最新的醫學文獻上看,明智合理的素食是最健康的,有一句預防醫學的諺言:真正的健康,不是從孩童時代開始,而是始自母親的子宮。因為素食有利排毒,肉食則增長毒素,尤其嬰幼兒期正值排除胎毒與腦部發育高峰期,素食不但可協助好發育,而且還可增強抵抗力,不容易生病,同時也是現代人飲食健康和淨化身心的趨勢。

 

四、真正有嬰靈嗎?

 

近年來,由日本傳來一陣供養嬰靈的歪風,這種風氣,在日本為一種求心安的方便,而傳來台灣,卻成為斂財的工具。究竟供嬰靈是否能消災解厄?是否真能使被殺害的嬰靈得安養而不生報復之心?

 

工商業社會中,人們總是習慣於用金錢來換得一切,而自然對鬼神也產生了——「只要花錢就可以收買」心理。其實供養嬰靈是一種逃避的行為,非但不能消災解厄,反而可能惹來更多災禍。

 

因為墮胎要至誠懺悔才能滅罪,若心存花錢供養嬰靈,便可不欠對方,而無懺悔之心,則為心存僥倖,不能滅罪。何況墮胎的罪並不是嬰靈來討,而是地獄鬼使及惡鬼羅剎,所以收買嬰靈是絲毫不能滅罪,反而因此變相鼓勵無知眾生,因而敢於墮胎,心存著殺了他再供養便沒事,如此變相鼓勵墮胎,反而使得墮胎的人越來越多,而更多無辜胎兒的生命也因此遭受摧折。所以供養嬰靈的行為是間接殺胎,只有使罪業更重、災厄更多,而對滅罪無補。

 

墮胎的罪業並非胎兒來追討,從因果而言:墮胎者應受重病、短命、無間地獄之罪報,而至於胎兒若懷怨報復,則是另一回事,所以即使胎兒不追討報後,墮胎者仍是要受重病、短命、無間地獄之罪報。

 

這世間是否有嬰靈這回事?即使有也是非常少數,為什麼?因為胎兒是因已具足投胎之因緣,才會來投胎,所以墮胎只是殺了他的生命,而不能滅除其投胎的因緣。

 

所以多半胎兒之靈識,在被殺後只好等待下次的投胎因緣,並非像人們所想像的糾纏不清。真正糾纏不清的是良心的譴責而產生心虛,心虛則產生種種恐懼、疑慮、甚至因而招來陰魔附身。

 

至於胎兒若懷怨追討,則是將來另一種因緣果報,或許是種種不同因緣,不同方式來討債,而不是以遊魂糾纏。經常有人莫明其妙被人誤殺、誤傷或有人突然神識失控殺人......等行為,多半是業障現前之故。所以若害怕嬰靈糾纏,最好的辦法還是懺悔及信受奉行這部經,供養嬰靈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而且將整部長壽滅罪經讀完,你會發現佛陀沒有提到任何嬰靈報復,罪是由閻王派無常大鬼追討,而非嬰兒本身之靈魂。

 

佛陀說法一向透澈無漏、完備具足一切,若真有嬰靈追討之事,必無遺漏不說之理。當然,眾生皆有靈,隨其業習於六道浮沈,除非他開悟自己的習氣,忍耐自己的貪求,端正自己的心性,才有解脫身心業苦的因緣,否則將隨自己的業習所造的後果去承受苦報。

 

五、供養嬰靈有何意義?

 

有人認為寧可信其有,不管有沒有嬰靈,求個心安也好,而去供養嬰靈,但往往沒有因此而心安。供養嬰靈並沒有辦法化解墮胎的罪業,對嬰靈並沒有益處,他還是只有等待下次轉世的因緣,隨他的心性與業力去流轉,也可沒失去了投胎為人的機緣。所以供養嬰靈可能變成:

 

1)失財。因設這種供養嬰靈者,多半以聚斂為目的,而滿足別人聚斂不義之財,是幫人造罪。

 

2)間接鼓勵墮胎。這種供養嬰靈的風氣,容易造成僥倖心理,以為花錢便可消災,而更不猶豫地去墮胎,所以供養嬰靈等於間接殺害更多未誕生的胎兒。

 

3)對個人而言,可能製造更多不安的幻境,由於想念不止,所以幻境難息,不覺之中而著於虛而不實的幻境,若有任何風吹草動也都可能擾亂其心,反使其不安。

 

4)造成社會的怪力亂神風氣,越多人供養嬰靈,則怪力亂神風氣就越盛,如此一來邪魔、靈異就有更多的機會惑亂人心,造成靈異的猖獗,人心更不安,如此並非贖罪者的初衷。

 

所以供養嬰靈的行為只是鼓勵向外求安的便宜,反而去除了內在的安定,根本忽略了內在心性的無明習氣的去除,其實只有問自心,求自己調整心性,安定的心才能深沈的觀照一切起念的惑業,從而忍耐精進化解。所以如果已起了墮胎的心而尚未墮胎者,趕快懸崖勒馬,一個孩子的誕生所帶來的麻煩,遠比得重病、短命、下地獄少得多。而若已經墮胎,最好夫妻共同懺悔,且千萬莫再墮胎。若能夠宣揚不要墮胎的思想,是最好的補救辦法,若不能,則可印贈「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勸世人愛護胎兒,不要殺胎。當然若能吃素,永斷殺生,也是另一種實效的懺悔。

 

六、修行轉念解脫罪業

 

這本長壽經中,釋迦牟尼佛除了講殺胎重罪外,他為顛倒女人開示滅罪之法時,除了講十二因緣外,另外還傳給顛倒女人一個根本之法——「守護一念」。

 

佛陀在為顛倒女人說完十二因緣後,認為她一來已至誠懺悔,二來又聽聞十二因緣法,根基已可承擔大法,於是說:「我現在要為你演說一個真實的大法,你要好好思惟,這個法就是『守護一念』。這一念便是菩提心,而這菩提心即是大乘一切法要,妳要常常勤守這一念菩提心,不要忘失,縱使遇到種種魔境侵擾,也不能改變。因為只要得此菩提心則法身如金剛,心如虛空,契入不生不滅,即得無上正等正覺,遠離無常生滅。」所以「守護一念」是真正遠離無常滅除罪業的究竟之法。

 

而釋迦牟尼佛所傳授給顛倒女人的「守護一念」就是不忘念,常當攝念在心,覺察心源勿令起惡,諸煩惱賊則不能入,若失念者則失諸功德。念者憶也,堅持戒行不忘精勤,了如來義則名正念。若能不忘念則無所畏,雖入五欲賊中,不為所害。若能攝念在心,才能攝心在定,心在定故,能知世間一切生滅幻相,不為幻相所惑。如此自然能覺照自己的習氣,進而有力量轉變自己的業識,拔掉自已的我相執著,轉變身心而捨輪迴之身。這乃是守護一念最實際的滅除罪業的方法。古人云:回頭是岸,岸在心。問自心,求自己,自覺才能自度,自己解脫才能真實利他。

 

同時,由於眾生有惑,籍由犯錯造業的機緣,世尊才慈悲開示這部經,我等弟子若願供養護持此長壽經,廣為流傳,則可協助眾生免於因無知而墮胎,而受重病、短壽之苦,另外本部經也有長壽及保護童子的功德,若有人願求長壽或為自己的子女祈福消災,亦可流傳此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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