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嗔怒与烦闷
“恼”,意为因细故而起嗔怒之心,对自己过去或现在所做之事懊恼、不悦等心态。俱舍宗将“恼”列为小烦恼之一,六垢之一,于修道位时断之,与愁、悲、苦、忧等感受中的忧受相应。虽自知过错在于自己,仍然不听他人劝诲,心中烦闷、,愠怒不解;或是过在对方,而心中不肯释然,心生懊恼。这个“恼心所”是继前面“忿、恨”二种心所之后,所生起的一种乖戾情绪,心嗔心为体性。
心里烦闷,或迁怒他人时,会生起“恼害想”,亦即自己身心遇到违情之境,不能自安,进而起害人之想。依《无量寿经连义述文赞》卷中言:
“不贪名利则不生欲觉,不恼众生则不生嗔觉,不损物命则不生害觉。”
由此可见,因心生气恼才会生起嗔恨心伤害别人,这种心境一起,不仅伤别人也会伤害自己。
记得童年,为了一件小事受到责备,心里总觉得自己受尽委曲,又不敢反驳辩解,唯恐伤到父母的心,自己一个人生闷气,晚上睡觉时仍然紧锁双眉。到了半夜,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睡梦中“一脚踢破海底天”,把床头的一根竹棍踢掉了。第二天脚踵了,三天无法走路,弟妹们看我跛着脚,掩嘴偷笑。从此以后,再也不敢生闷气,也不敢把烦心的事带来梦中,因为“生气伤自身,于人留笑柄。”
学佛以来,方知一切的烦恼,皆源自于自身的无明,自心若能时时安住定境,不管外界如何干扰,身心都不受烦恼。所以《大般涅盘经》云:
“一切属他,则名为苦;
一切由已,自在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