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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术语

佛教术语

作者: 清水莲 出处: 大连佛教网论坛 日期: 2007-2-24 11:06  阅读:1455

                                       佛教术语

     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

佛教教义。亦称八支正道、八支圣道或八圣道。意谓达到佛教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种方法和途径:
1、正见。正确的见解,亦即坚持佛教四谛的真理;
2、正思维。又称正志,即根据四谛的真理进行思维、分别;
3、正语。即说话要符合佛陀的教导,不说妄语、绮语、恶口、两舌等违背佛陀教导的话;
4、正业。正确的行为。一切行为都要符合佛陀的教导,不作杀生、偷盗、邪淫等恶行;
5、正命。过符合佛陀教导的正当生活;
6、正方便。又称正精进,即毫不懈怠地修行佛法,以达到涅槃的理想境地;
7、正念。念念不忘四谛真理;
8、正定。专心致志地修习佛教禅定,于内心静观四谛真理,以进入清净无漏的境界。

八正道中最根本的一道是正见,即坚定不移地信奉佛教的教义。佛教也和其他宗教一样,认为只有自己的教义才是真理,其他宗教及各派哲学都是邪见。因而把正见当作最重要的一道,而其余七道则都是在正见的基础上进行精进不懈的修行。

八正道也是针对婆罗门教和耆那教的苦行主义和“六师”中一些派别的享乐主义而提出的。佛陀提倡不苦不乐的中道,因之在原始佛教也把八正道称为中道。原始佛教对这种不苦不乐的修行方法十分重视,列为四谛之一“道谛”的具体内容。对于八正道的详细解释有安世高译的《佛说八正道经》、《增一阿含经》和《四谛品》和南传《相应部经典》。

本帖出自大连佛教网:http://bbs.dl-fj.com/thread-19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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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害(ahimsa)

     佛教戒律和行持的一个原则。原意为不杀生或不伤害,即对一切有生命的物类不加伤害。不害一词最早见于印度的《广森林奥义》,“奥义书”列为再生族(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种性)断灭轮回的五种解脱方法之一。耆那教特别重视不杀信条,谓在一切生命中都有着灵魂,因此不害是信徒“正行”之一。佛教沿用这一概念,但视植物为“非情”,不作为不害的对象。《大乘广五蕴论》说:“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谓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瞋分,不损恼为业。”说一切有部列为“大善地法”之一,小乘把杀人列为出家比丘四波罗夷戒(四重禁戒)之第三。按戒律条文规定,不杀的对象只限于人类;法相宗视不害为“善法”之一。大乘因强调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比小乘更重视不害的思想,故范围扩大到一切生命,要求做到身口意三业无犯,并在显教菩萨戒的十重戒(十波罗夷戒)中列杀生为首条。不害也是在家佛教徒必须遵行的五戒和沙弥的十戒之一。现代的印度甘地继承了这种不害的思想,构成他非暴力主义的哲学原则,认为不害不仅是“一切生命的原则”,也是“人类的基本法则”。(黄心川)

 

             常乐我净(nitya-sukha-atma-subha)

佛教术语。其义有二:
1、四颠倒:佛教认为,世间是生死法,一切有为法(有生、住、变异和消失的事物),都是由众多因缘条件而生灭变化的,它的本性皆是无常、苦、无我和不净,但“凡夫”不明此理,相反地认为是常、乐、我、净,颠倒妄执,因称之为四颠倒。《俱舍论》卷十九称:“应知颠倒总有四种,一于无常执常颠倒,二于诸苦执乐颠倒,三于不净执净颠倒,四于远销执我颠倒。”

2、涅槃四德:大乘佛教认为,一旦证入涅槃,就会具有真正的常乐我净。因涅槃的体性有四种功德。恒常不变而无生灭,名之为常德;寂灭永安,名之为乐德;得大自在,是主是依,性不变易,名之为我德;解脱一切垢染,名之为净德。(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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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圆满(mahasanti)

    藏传佛教宁玛派的最高法门。指当前离垢的明空晶莹的自证智阿底瑜伽乘。由于生死涅槃的一切法皆圆满具足于这一空智之中,故名圆满;又解脱生死的方便更无超胜此法者,故名为大。

大圆满法门分心部、界部和要门部三种,以要门部为最高。要门部又分外、内、秘密和无上四部。无上要门部又称性大圆满心髓金刚藏乘,简称大圆宁提(心髓)。宁提的传承有两系:一系是由吉祥师子传莲花生,再传空行女智慧海王,名空行宁提;另一系是由吉祥师子传智经、无垢友,名上师宁提。两派理论大致相同,仅修法略有区别。宁提法中又分立断和顿超两部,后者以前者为依。只修前者即身也可化为微尘而成佛,但对外迷乱相地石山岩等不能净化,且修道时仍以粗脉风为依,不能成就光明身,现生不能达究竟极地。顿超法则现生能证光明身而得大迁转身,亦称童瓶身,成办广大利生事业,所得天眼、神足、寿命等自在通力,无量无边。故在宁提中又以顿超法为最究竟。

此法门的理论根据为《阿毗达磨大乘经》的“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   证得”一颂。它建立本初元体自然智为一切法依,其本体空分如虚空即法身;本性显了分如日月即报身;大悲周遍分如日明光华即化身。故三身在本分上完全具足,而三界众生为业力所蔽,颠倒迷乱,对此所依实相不能了知,因而轮回六趣。本部法中对三脉四轮的建立与其余下部各金刚乘同,但不用为修法之依据。另有不共的四大殊胜脉为光明住处,即迦底大金脉、如白丝线脉、细旋脉和晶管脉。最后一脉连结心眼而在心脏中央又有光明脉放光照明一切细脉,即如来藏周遍之义,亦即《宝性论》所说的一切有情常具的佛性。本部的修法也和一般真言乘相同,分为能成熟的灌顶和能解脱的修持两部分。灌顶有四,即外有戏论宝瓶灌顶、内无戏论秘密灌顶、极无戏论慧智灌顶和最极无戏论辞句灌顶。四者依次能除身障、语障、意障和所知障。解脱道又分前行和不共正行,前行又分共和不共。正行为实修方法与一切生起次第、圆满次第皆不相同,摒弃一切以意识审察名言重习为性的修习,故名不共。其内容大致为初步指示身、语、心三要。身要有三种(或五种)姿势,即法身狮子奋迅势、报身大象眠卧势、化身仙人蹲踞势等。其次再指示根门要、缘境要、息风要、证智要等以看光明。依此修持,则法性现量光明、证受增长光明、证智充量光明和法性穷尽光明即可逐次显现。法性穷尽光明又有渐尽和顿尽的分别,此光明现前时,即证极果。此时五身五智刹那圆满,谓心一境性远离戏论即是法身,自显无执即报身,现种种境即化身,遣八聚识即菩提身,界无迁变即金刚身。又,远离缘虑戏论即法身智,显了无障即圆镜智,住平等味即平等性智,所显五光无杂即妙观察智,能所二取(根境)皆化光明即成所作智。此法证果的期限,据称如能在冢、空谷、洲、渚等极寂静处如法观修,一般上根三年,中根五年,下根七年,即可使内外质碍之境皆化光明,即于自显色究竟处法身普贤法性土中现证佛位。此时可随行者意愿而有两种成就。一种为愿以现身成办广大利生事业,寿命无边尽三有际,可证取大迁转身,如水中月,虽有显色而无触色,如大阿黎莲花生及无垢友,能在一刹那中示现无量不思议神通;一种为光明道圆满时,即化光明身至法界本初地任运成就三身五智,以加持力于报身及化身刹土、三界六趣之中示现无边色身,广作饶益圣凡有情事业。

大圆满法门的传承,相传始于乌苌的极喜金刚,一传妙吉祥友,再传汉人吉禅师子,三传莲花生、无垢友等而传入西藏,以后历代相传至今。并形成几个流派。14世纪,隆钦饶绛巴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总结,著书263部,最著名者为“七宝藏论”、“三休息论”、“三解脱论”,受到各派学者的重视。此法因未见在印度流传,藏传佛教后弘期开始后,也有一些译师、大德表示怀疑。但法贤、大悲精进、自然金刚、乌金巴、世尊剑、日幢、白莲、勇学鬘等各派大德都认为纯正。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亦认为纯正佛法,至第五世达赖更修此法,宣讲、造论,建立旧派寺院多处加以弘扬。(郭元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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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谛(satya)

佛教教义。意谓真理或实在。主要有四谛、二谛、三谛等不同说法。

四谛  
1、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恼之意,主要指三界生死轮回的苦恼。有三苦、八苦的不同。三苦,一为苦苦,指正在受痛苦时的苦恼;二为坏苦,是享受快乐结束时的苦恼;三为行苦,谓不苦不乐时,为无常变化的自然规律所支配的苦恼,包括生、老、病、死在内。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五阴盛苦。佛教认为,三苦、八苦有的是社会原因造成的,有的是自然原因造成的。

2、集谛。亦名习谛。集是积聚感招之意。说一切众一,常时以来,由于贪瞋愚痴的行动,造成的善恶行为的业因,能感招将来的生死苦果。

3、灭谛。亦名尽谛,为息灭、灭尽之意,灭尽三界内之烦恼业因以及生死果报,称为灭,也称了脱生死,从此不再受三界内的生死苦恼,达到涅槃寂灭境界,即为解脱。

4、道谛。道为通达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这种道路是达到寂灭解脱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认为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后大、小乘又各有发展。佛教认为依道谛去修行,就能达到寂灭解脱的灭谛。由此途径确实可以达到解脱生死的目的。

二谛   即真谛和俗谛。又称第一义谛、世俗谛,或名胜义谛与名言谛。真俗二谛,中观派的基本思想是缘起性空论,认为世间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众多因素相依相持而形成的,是有,称假有,这就是世俗谛,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是空,称性空,这就是真谛,所以真俗二谛,就是空、有二谛。这是就外在的物境而言。若以主观认识而论,谓世俗谛是有,这是世间一般人的常识见解;言真谛为空是二乘圣者特有的超世见解。实际上,说有不住有,谈空不落空,空有无碍,才是真俗二谛的正观。又世俗谛的有,是世间万事万物的现象;真谛的空,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缘起才能性空,性空才能缘起,缘起与性空实际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相反相成,对立而统一。所以缘起就是性空,性空就是缘起。如《般若经》中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大乘佛教各宗,因为传承或立论方法不同,对二谛的解释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二谛是理,有的认为二谛是教。天台宗认为二谛或三谛是真实不虚的谛理,故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三论宗认为真俗二谛是两种真实不虚的言教:“二谛者,盖是言教之通诠,相待之假称……唯是教门,不关境理。”

三谛   即空谛、假谛、中道谛。佛教天台宗所立的谛理。认为一切事物都由因缘而生,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叫做空谛;一切事物其中虽无永恒不变的实体,却有如幻如化的相貌,叫做假谛;这些都不出法性,不待造作而有,叫做中道谛。一切事物,皆不出此空、假、中三谛的范畴,故称为三谛之理。《始终心要》说:“三谛者,天然这性德也,中谛者统一切法,真谛者泯一切法,假谛者立一切法。”又此三谛,圆融无碍,一即是三,三即是一。如观空时,无空无假无不中,名为圆融三谛。《中观论•四谛品》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此偈被认为是圆融三谛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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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 (samadhi)

亦称增上心学,指禅定。即摈除杂念,专心致志,观悟四谛。小乘有四禅,大乘有九种在禅、百八三昧等。小乘四禅为:1、初禅。即禅定的初级阶段,这时沉思于专一,摈除情欲、消除不善心,这就是“离”。由此渐进而生喜乐,即欣喜与慰安。但此时尚有思虑,尚未达到表象的沉静,故称初禅。2、二神。由初禅进而安住一想,达到表象的沉静,获得一种更高的喜乐。3、三禅。由二禅进而舍离喜乐而达到完全安静境地,获得轻安的妙乐。这时已产生了智慧,达到了正念和正智的阶段。但此时尚有身体上妙乐的感觉,所以对涅槃境地来说还有一段距离。4、四禅。由三禅再进一步,完全超脱苦、乐,连自身的存在都已忘却,达到舍念清净的境界。即涅槃境界。九种大禅为:自性禅、一切禅、难禅、一切门禅、善人禅、一切行禅、除烦恼禅、此世他世乐禅、清净禅。百八三昧为:般若经典中所说的一百零八种禅定,《大智度论》卷五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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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悟

佛教教义。佛教关于证悟成佛的步骤和方法。与渐悟相对,指无须长期按次第修习,一旦把握住佛教真理,即可突然觉悟而成佛。顿悟之说,在佛教经典中早有记载。《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一即有“速疾解脱顿悟涅槃”之语。《菩萨珞璎本业经》卷下“佛母品”也称“听等觉如来说珞璎法藏,是故无渐觉世尊,唯有顿觉如来”。中国佛教不同派别在成佛的步骤、方法上,理论各有差别。安世高所传的小乘禅学,侧重于数息行观的精神修炼,认为达到阿罗汉果位也要累世修行,积累功德,后被看成是主张渐悟的一派;支谶、支谦所传的大乘般若学,侧重于义解,直深实相本体,后来被看成是近于顿悟的一派。东晋时的支道林、道安、慧远、僧肇等把成佛的步骤、方法与所谓菩萨修行的“十住”阶次相联系,认为在“七住”以前是渐悟过程,到了“七住”,对“无生”(实相、真理)法有了坚定的识,已证得“无生法忍”,虽非究竟,但已可有顿悟。这种顿悟,还承认“一住”至“七住”是渐修过程,是一种渐进的顿悟,被称为“小顿悟”。

顿悟说的创立 顿悟之说由来已久,但真正创立学说的是东晋、南北朝的道生。他认为,在“七住”内没有悟道的可能,必须到“十住”时最后一念“金刚道心”,才有一种犹如金刚般坚固、锋利的能力,顿将一切妄惑(“愚昧无知”)断得干干净净,由此得到正觉(真正的觉悟),即顿悟成佛。相传道生著有《顿悟成佛义》,已佚。在慧达的《肇论疏》中引有道生语:“夫称顿者,明理不可分,悟语照极。以不二之悟,符不分之理,理智恚释,谓之顿悟。”意谓佛理是不可分的整体,故对它的觉悟,亦不能分阶段实现,必须顿悟。他还主张一切众生比有佛性,见性即可成佛。无须按次第修习。这种顿悟成佛说,在当时佛教中是骇俗之论,反响强烈。先有慧观撰《渐悟论》,主张渐次悟入而成佛,反对道生的顿悟说。后有昙无成作《明渐论》,阐述渐悟的道理,也不同意道生的顿悟见解。南朝名士谢灵运则支持道生的顿悟理论,并有所发挥。他著《与诸道人辩宗论》,与许 多对顿悟之说有疑问的法勖、僧维、慧 、法纲、王体元等人问答与辩难。认为渐悟只是一种引导愚昧者的方便说法,只有顿悟说。道生的顿悟说,由于其弟子道攸、法瑗等人的弘传,影响极大。直至南齐时,荆州隐士刘虬,作《无量义经序》,宣扬“入空必顿”的观点,也主张顿悟成佛。南朝宋文帝和孝武帝对道生也都甚为赞扬,并召请顿悟论者入京宣讲顿悟说。

顿渐相争 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顿悟、渐悟也有了新的理解。到了隋唐时间,顿悟、渐悟之争尤烈。禅宗主张顿悟说,其余各宗大都主张渐修。禅宗内部,又有“南顿北渐”之说。北宗神秀侧重渐修,南宗惠能提倡顿悟。惠能认为,“凡夫”和“佛”,并无多大差别,关键在于“迷”和“悟”。而由迷到悟,又只是“一念”之间。所谓“一刹那间,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后来这种顿悟说还发展成为所谓“棒喝”和“机锋”,用一顿棒打或大喝一声以破除对方的迷执,一下子达到大彻大悟的境地。

影响 禅宗这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顿悟理论,在佛教中影响颇大。而且对中国的哲学思想,特别是宋明理学,也产生很大影响。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所倡导的“一旦豁然贯通”的工夫,就脱胎于禅宗的“一悟即至佛地”的顿悟说。陆九渊提出直接“发明本心”以达到“知”的认识论,也源于禅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顿悟理论。(高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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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谛(twi-satyas)

即真谛和俗谛。又称第一义谛、世俗谛,或名胜义谛与名言谛。真俗二谛,中观派的基本思想是缘起性空论,认为世间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众多因素相依相持而形成的,是有,称假有,这就是世俗谛,没有独立不变的自性,是空,称性空,这就是真谛,所以真俗二谛,就是空、有二谛。这是就外在的物境而言。若以主观认识而论,谓世俗谛是有,这是世间一般人的常识见解;言真谛为空是二乘圣者特有的超世见解。实际上,说有不住有,谈空不落空,空有无碍,才是真俗二谛的正观。又世俗谛的有,是世间万事万物的现象;真谛的空,是世间万事万物的本性。缘起才能性空,性空才能缘起,缘起与性空实际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相反相成,对立而统一。所以缘起就是性空,性空就是缘起。如《般若经》中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大乘佛教各宗,因为传承或立论方法不同,对二谛的解释也各不相同。有的认为二谛是理,有的认为二谛是教。天台宗认为二谛或三谛是真实不虚的谛理,故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三论宗认为真俗二谛是两种真实不虚的言教:“二谛者,盖是言教之通诠,相待之假称……唯是教门,不关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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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dharma)

佛教术语。《俱舍论》卷一称“能持自相故名为法”。这是传统的解释,意即凡具有质的规定性,并为人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就称为法。根据这种解释,由于大小乘及派别的不同,其分类也不同。通常有以下三种:

三科 大小乘都承诺认的分类法,即把一切诸注分为五蕴、十二处(又称十二入)、十八界。1、五蕴。即指构成人的五种要素的集聚。色,即物质世界,对人来说是指身体及肉体的物质性;受,即感觉;想,即表象作用;行,即意志;识,即统一各种心理作用的意识。2、十二处。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和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亦即六种感觉器官及其相对的客观对象。3、十八界。即六根、六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三科的分类法,要求佛教徒从这三方面来观察人和人所面对的客观世界,目的是破除“我执”的谬见,认识“无我”的道理。

五位七十五法 小乘说一切有部对宇宙万有的分类法。他们把宇宙间的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分为两大类: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有生灭变化的现象称有为注;非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无生灭变化的现象称无为法。有为法中分为色法十一种,心法一种,心所有法四十六种,心不相应法十四种。无为法只有三种。总计七十五种,故称五位七十五法。1、色法。物质现象,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和无表色(亦称无作色,指外表不显的物质现象),计十一种。2、心法。精神现象,一种。3、心所有法。心法派生或随属的现象或作用。有四十六种,分为六品:一为遍大地法:普遍都有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受、想、思、触(感触)、欲(欲望)、慧(智慧)、念(记忆)、作意(意愿)、胜解(以为)、三摩地(三昧),计十种。二为大善地法:善的精神现象。有信、勤(努力)、舍(精神放松)、惭(惭愧,对自己而言)、愧(惭愧,对别人而言)、无贪、无瞋、不害(不杀、非暴力)、轻安(心情舒适)、不放逸(不断努力)十种。三为大烦恼地法:较大烦恼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无明(无知)、放逸、懈怠、不信、 沈(昏沉)、掉举(心不平静)六种。四为大不善地法:不善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无惭、无愧两种。五为小烦恼地法:一般烦恼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忿(怒)、覆(掩饰错误)、悭、嫉、恼(狠戾)、害、恨、谄、诳憍(骄傲)十种。六为不定地法:不定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有恶作、睡眠、寻(寻求)、伺(深度的或细心的贪求)、贪、瞋、慢、疑八种。4、心不相应法:与色、心皆不相应的,即既非精神又非物质的现象。有得(成就)、非得、同分(众生各各自我类似的一些活动)、无想果、无想定(不去思想外界,使心不动)、灭尽定(用尽力量,使思想不活动)、命根(生命的器官、生、住(阶段性的停止)、异(变化)、灭、名身(音节合成的概念)、句身(句子的合集)、文身(字母的合集)十四种。5、无为法。分虚空无为(认识真理犹如虚空的精神现象或境界)、择灭无为(通过智慧的拣择力,断灭烦恼而悟得的精神现象或境界)、非择灭无为(非通过智慧的拣择力,而因缺乏条件致使不生的精神现象或境界)三种。

五位百法 瑜伽行派对宇宙万有各种现象的分类法,包括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种,色法十一种,心不相应法二十四种,无为法六种,合计共百种,故称五位百法。1、心法。分八识,即眼识(视觉)、耳识(听觉)、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意识(统一各种心理作用的意识)、末那识(思维度量的识)、阿赖耶识(根本识)。2、心所有法。分六品、五十一种。遍行:有作意、触、受、思想五种。别境:有欲、胜解、念、定、慧五种。善:有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十二种。根本烦恼:有贪、瞋(仇恨)、痴(愚昧)、慢(傲慢)、疑(犹豫不决)、恶见(错误见解)六种。随烦恼。有忿、恨、复、恼、嫉、悭、诳、谄、害、憍、无惭、无愧、掉举、 沈、不信、懈怠、施逸、失念(遗忘)、散乱、不正知二十种。不定:有悔、睡眠、寻、伺四种。3、色法。分一根(眼、耳、鼻、舌、身)、五尘(色、声、香、味、触)和法处所摄色十一种。4、心不相应法。发得、命根、众同分(众生的共性)、异生性(形成众生之间不同的本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区别)、相应(因果相称)、势速(变化的速度)、次第(序列)、方(空间)、时、数、和合性(总性)、不和合性(分解)二十四种。5、无为法。分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灭无为(不为苦乐所动的境界)、真如无为(达到最高真理的精神境界)。

诸家释义 以上仅是法的一种最常见的用法。实际上,在佛教文献中,法的含义多种多样,用法及其内涵极其复杂。例如:1、真理、法则、规范。见《法华经•方便品》、《维摩经》等。2、正当的事情(非指善地)。见《出曜经•无放逸品》。3、正当的事情(非指善行)。见《中阿含经》卷七。4、教导、佛陀的教导、佛法。见《维摩经》、《义足经》、《出曜经•无放逸品》、《有部律破僧事》、《法华经》、《中论》、《百五十赞》等。5、三宝之一。见《中阿含经》卷十一。6、具体的戒律,学处。见《游行经》和《大般涅槃经》。7、指十二总结 。见《般泥洹经》。8、本性。见《中论》。9、型。见《维摩经》。10、意之对象,六境之一。见《般若心经》、《金刚般若经》、《中论》、《维摩经》等。11、存在、对象。见《维摩经》、《辨中边论》、《庄严经论》、《唯识三十颂》、《成唯识论》等。12、用文字表达的意思。13、心的活动,心的功能。14、实体。15、三身之一的法身。见《唯识三十颂》。16、与主语相对之述语。见《正理门论》。17、相当于中国因明中的义、后陈、差别、能别。见《因明大疏》。18、密教中的祈褥、修法。见《百五十赞》、《观音经》、《华严经》、《灌顶经》等。(高杨 元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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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界(dharmadhatu)

佛教术语。法泛指宇宙万有一切事物,包括世出间法,通常释为“轨持”,即一切不同的万事万物都能保持各自的特性,互不相紊,并按自身的轨则,能让人们理解是什么事物。界,含有种族、分齐的意思,即分门别类的不同事物各守其不同的界限。法界一词,在佛学中,一般指意识所缘的境,即十八界中之法界。此法界在小乘七十五法中摄四十六心所、十四不相应行、三无为法及无表色,共六十四法。在大乘百法中摄五十一心所、二十四不相应行、六无为法及法处所摄色(无表),共八十二法。有说法界统摄一切法,其余十七界亦名法界。不同的经论和宗派,对法界的开合分类有所不同,有一法界、三法界、四法界、五法界、十法界等说法。如,《杂阿含经》、《大般若经》、《华严经》、《大乘起信论》等讲一法界,华严宗讲三法界、四法界、五法界、十法界,天台宗、密宗也讲十法界。

一法界 又称缘起法界、真如法界、一真法界、清净法界,并各有不同的解释。1、缘起法界。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缘起法。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因为有行所以有识,乃至因为有生所以有老死。此缘起法非佛所作,亦非余人所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住。2、真如法界。指宇宙万有诸法理体的不变易性、不虚妄性、离言说相、诸法实相。3、一真法界,亦即真如法界。在华严宗称“理”,在天台示名“实相”,在唯识宗叫“胜义”,“无二曰一,不妄名真,交彻融摄,故曰法界,即是诸佛平等法身”。4、清净法界。指一切有情远离一切烦恼障、所智障而显现的本来清净的佛性亦即佛的清净法身。

三法界 1、理法界,即真空观。“非断灭空,非离色空,即有明空,亦无空相”。2、理事无碍法界,即理事无碍观。理无形相,全在相(事)中,互为存亡,互不相碍。3、事事无碍法界,即周遍圆融观。指诸注事相,本互相碍,如大小等殊,但为理所包遍,如空无碍,以理容事,全事如理,所以无碍。

四法界 1、事法界。指万有诸法,一一事相有差别。有分齐。2、理法界。指万有诸法同一理性,真如平等,无有差别。3、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事中含理,诸注因无自性而能缘起,即理无碍事,缘生诸法皆无自性,即事无碍理。4、事事无碍法界。指一切事法,各有分齐,各守自性,事事相望,多缘互应,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无尽。

五法界 1、有为法界。分心境二门,“心”指本识所持种子,“境”指三世诸法差别相,即前事法界。2、无为法界。分本来净和离染净二门。法界众生本来清净,真空一味,无有差别,名本来净;随行浅深,净有差别,名离染净即前理法界。3、亦有为亦无为法界。分随相门与无碍门。受、想、行、识及五种色、八无为法,意识所缘名随相门;一心法界,心真如性,名无碍门。此二门如水与波,恒相杂故,即前理事无碍法界。4、非有为非无为法界。分形夺门和无寄门。事无不入理故非有为,理无不由事显,故非无为。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得,离无为法,有为注不可得,名形夺门;说此法界,离相离性,故二俱非,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名无寄门。5、无障碍法界。分普摄门和圆融门。指上四法界,随一即摄余一切故,名普摄门;以理融事,事无分齐,微尘非小能融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尘,以事融理,理中非无分齐,一多无碍,名题融门。又有法法界、人法界、人法俱融法界、人法俱泯法界、无障碍法界等五法界。

十法界 华严宗有十种法法界和十种人法界。注法界:1、事法界。指十重居宅等;2、理法界。指一味湛然等;3、境法界。指所知分齐等;4、行法界。即悲智广深等;5、体法界。指寂灭无生等;6、用法界。即胜道自在等;7、顺法界。指六度正行等;8、达法界。指五热众鞞等;9、教法界。即所闻言说等;10、义法界。即所诠旨趣等。人法界:即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诸神、菩萨、佛。

天台大师依法华经义约四圣六凡各自的意境,说十法界:1、佛法界。指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境界;2、菩萨法界。为得无上菩提修六度万行的境界;3、缘觉法界。为入涅槃修十二因缘观的境界;4、声闻法界。为入涅槃,依佛声教修四谛观法的境界;5、天法界。修上品十善兼修禅定,生于天界,受静妙乐的境界;6、人法界。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受人中苦乐的境界;7、阿修罗法界。行下品十善,得通力自在的非入境界;8、鬼法界。犯下品五逆十恶,受饥渴苦的境界;9、畜生法界。犯中品五逆十恶,受吞“敢杀戮苦:的境界;10、地狱法界。犯上品五逆十恶,受寒热叫唤苦的最下境界。

密宗依《理趣经》约有情五凡五圣说十法界。五凡指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圣即声闻、缘觉、菩萨、权佛、实佛。与上述天台宗说四圣六凡为十法界相似。唯六凡中的阿修罗摄在天中。佛分为权、实二种。权佛,指修密教、即生成 佛的修证果位;实佛,指经三大阿僧祗劫修六度万行,自觉觉佛觉得圆满的大觉。

天台止观,于正修行所观十境立十法界;1、阴界入法界;2、烦恼法界;3、病患法界;4、业相法界;5、魔事法界;6、诸见法界;8、增上慢法界;9、二乘法界;10、菩萨法界。名观门十法界。(刘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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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印(dharmamudra)

 

    佛教术语。亦译法本、本末、忧檀那等。佛教徒用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法,指佛教教义,印,喻世俗印玺,能印证真伪的佛法之印,故名法印。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按佛教发展的顺序,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之分。

三法印 较早的小乘经、律、论和大乘经、论多说三法印。一般称:1、诸行无常(宇宙万有,皆变化无常);2、诸法远销(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3、涅槃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寂静境界)。《杂阿含经》卷十作“一切行无常,一切法远销,涅槃寂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远销;三者寂灭涅槃。”《法印经》则别说三解脱门(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愿解脱门)为三法印。

 

    四法印 三法印加上“一切诸行苦”为四法印。《增一阿含经》卷十八:“今有四法本末,如来之所说。云何为四?一切诸行无常,是谓初法本末……一切诸行苦,是谓第二法本末……一切诸行无我,是谓第三法本末……涅槃为永寂,是谓第四法本末。”《菩萨地持经》卷八:“有四忧檀那法,诸佛菩萨为令众生清净故说。云何为四?一切行无常,是忧檀那法;一切行若,是忧檀那法;一切法无我,是忧檀那法;涅槃寂灭,是忧檀那法。”南传巴利语“增一部”及《法句经》则立三法印为:1、一切行无常;2、一切行苦;3、一切法无我。增“涅槃永寂”为四法印,均大同而小异。

 

    五法印 四法印加“一切法空”(世界一切现象皆虚幻不实)则为五法印。《维摩经》卷上:“昔者佛为诸比丘略说法要……谓无常义、苦义、空义、无我义、寂灭义。”

 

      一法印 即“一实相印”(实相即“真如”、“法性”)。小乘讲三法印,大乘提一实相印。《法华经•方便品》:“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法华玄义》卷八上:“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是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是魔所说。”

 

    上述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等,只是在不同场合的说法,无实质差异。智顗在《法华玄义》卷八,列举实相十二异名,即妙有、真善妙色、实际、毕竟空、如如、涅槃、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微妙寂灭。说明一实相印可总摄缘起、无常、无我、寂灭等,合三、四、五法印为一实相印。(刘明渊)


      佛身(buddhakaya)

 

    佛教术语。原指释迦牟尼之生身。释迦入灭后,其弟子们认为佛陀的特质不止在于“觉悟”,还应具备多种理想的品质,遂以佛陀能证能显诸法实相之智和所显所证的法理及其所修福德等为佛身;亦有以佛陀所说教法和所制律仪称为佛身。

 

     佛身理论的实质是如何评价成佛的意义。历史上的释迦牟尼成佛之后,同样要入灭,其成佛的意义何在?在小乘佛典中提出肉身灭、法身不灭的说法。所谓汉身,指缘起的法则。《中阿含经》卷七称:“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缘起的法则,是法尔道理,不生不灭。释迦成佛,即契证此缘起法,不再迷惑,故说法身不灭。又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五法是佛陀因地修持和成佛后教导师弟子的法门大纲,此五法在果位上即转成五分法身。五分法身是佛陀积聚的智慧和功德,不会消失,故法身不灭。

 

      大乘佛教对佛身理论作进一步发挥,指出当年成佛的释迦牟尼只不过是“从本垂迹”倒驾慈航的应化之身,他在无量劫前早已成佛,这带有否定人间佛陀现实性的趋向。在大乘经典中,有时说为一法身;有时说有二身,即常住身与方便应化身,或生身与法身。一般皆说三身,但名称各有不同。《佛地经》等为法身、受用身、变化身;《胜鬘经》等为法佛、受用佛、化佛;《成唯识论》等为法性身、受用身、变化身;《法华论》为法身、报身、应身。以最后一说比较通行。法身指我空真如、法空真如所显之法性。报身指佛陀的智慧和悲愿以及辐德庄严所成之身。此又分为两种:以如如智证如如理,是唯佛与佛所自证的境界,称自受用报身;为初地以上菩萨现起相好庄严之身而转无上**,称他受用报身。应身,即应物现身。指佛为普度众生随三界六道之不同状况和需要而显现之身,也指2500年前诞生印度、化导人间、80岁入灭的释迦牟尼。《华严经》、《心地观经》等更有六身、十身等说法。(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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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性(buddhata, buddhatva)

 

     佛教术语。佛指觉悟,性,意为不变。大乘佛教的一些经典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众生都有觉悟成佛的可能性。另外一些经典主张,并非一切有情都有佛性,有一部分人,由于他们的根器,即使勤修也不能成佛。佛性一词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内涵。诸家依《涅槃经》一般说有三因佛性:1、正因佛性,即中道实相、真如法性的理法;2、了因佛性,即照了二谛的般若智慧;3、缘因佛性,则是配合了因智慧开发正因的六度万行的功德行愿。佛性是因,成佛是果,要圆满具备此三因方能成佛。又有三种佛性说:1、自性住佛性,真如之理,自性常住,无有改变,一切众生皆具此理;2、引出佛性,依禅定智慧修行之力,本有佛性逐渐显现而引出者;3、至得果佛性,修因圆满,至成佛时,本有的理体佛性彻底显现。

 

      佛性一词和法性、实相、如来藏等概念,义一而名异。《大乘玄论》卷三称:“经中有名佛性、法性、真如、实际等,并是佛性之异名。”《涅槃经》也说“佛性有种种名,于一佛性,亦名法性、涅槃,亦名般若、一乘,亦名首楞严三昧、师子吼三味”。(刘峰)

 

     慧 (Mati)

 

    又称增上慧学,亦即智慧。慧就是有厌、无欲、见真。摈除一切欲望和烦恼,专思四谛、十二因缘,以窥见法,获得智慧解脱。


     极乐世界(sukhavati)

 

     佛教术语。也称净土、乐邦。佛教徒所信仰的没有苦难的理想世界,是相对于世俗众生所居的“秽土”而言。净土的思想起源很早,在婆罗门教和小乘佛教的一些派别中就有它的渊源。在婆罗门教中,净土是毗湿妈所在的天界。小乘佛教中有些俗人集团已信仰净土往生。但作为一种系统的思想派别则在大乘佛教时期。大乘《弥勒上生经》中提到有兜率天净土;《妙法莲华经》提到灵山净土;《华严经》中提到莲花藏世界;《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中提到琉璃净土;《大宝积经》中提到如来妙喜净土;《大乘密严经》中提到密严净土等。《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等则详细描述阿弥陀佛的净土,并根据上述经典的思想建立了净土宗。该宗认为人们只要通过念佛、修观的方法,就能在一期生命终止时往生极乐世界。极乐世界的教主是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净土与弥勒净土、药师净土同为中国佛教徒所信仰的三大净土。

佛教认为时间无始无终,空间无边无际,佛士(世界)无穷无尽,每一佛土中都有一位佛在那里教化众生。极乐世界即是这无穷无尽世界中的一个。《阿弥陀经》说,极乐世界距离人们居住的“娑婆世界”有“十万亿佛士”之遥。在这个极乐世界中,无量功德庄严,国有声闻,菩萨无数,讲堂、精舍、宫殿、楼观、宝树、宝池等均以七宝庄严,微妙严净,百味饮食随意而至,自然演出万种伎乐,皆是法音。其国人等智慧高明,颜貌端严。但受诸乐,无有痛若,皆能趋向佛之正道。

《阿弥陀经》说,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从一日乃至七日能够一心不乱,此人临命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药师如来本愿功德经》等所说的东方药师佛居住教化的琉璃世界,也是佛教徒所向往的理想国土。那里的地面由琉璃构成,连药师佛的身躯,也如同琉璃一样内外光洁,所以称琉璃世界。佛经上说此世界和西方极乐世界一样,具有说不尽的庄严美妙;那里没有男女性别上的差异,没有五欲的过患;琉璃为地,金绳界道;城垣、宫殿都是七宝所成。人们只要在生前持诵《药师经》,称念药师佛名号,并广修众善,死后即可往生琉璃世界。(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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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sila) 

 

     亦称增上(卓越)戒学,指戒律。即防止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过失。由于大小乘的不同,其戒律也有所不同。另外对出家的僧侣和在家的居士也有所区别。例如小乘有五戒、八戒、二百五十戒等;大乘有三聚净戒、十重四十八轻戒等。小乘五戒为: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八戒为:在五戒外另加卧高广大床、花鬘璎珞、歌舞戏乐。二百五十戒:即二百五十项应戒的言行细目,合并为五项时,称五篇门。大乘三聚净戒为: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十重禁戒为: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说过罪、自赞毁他、悭、瞋、谤三宝。四十八轻戒为:不敬师长、不举教忏、背正向邪、不瞻病苦等四十八项具体戒条。

   

    境行果(sthana-carya-phala)

 

    佛教术语。境,指佛教徒修行所应分别观察的诸法境界,包括佛教所讲的三科、五位、百法、四谛、十二因缘等世出世法。行,指修行,即对上述诸法境界分别观察其孰善孰恶,应断应修,进行闻思修,断除烦恼,求证圣果的思想行为。可分为有漏和、无漏行两类。无漏行中又可分声闻行、缘觉行、菩萨行三种。由于行的不同,所得的果报亦各异。果,指修行断烦恼所得的果报,修有漏善行,感人天妙果;修无漏行,得无漏圣果。此中可分“分果”和“满果”两种。分果即断一分烦恼,得一分果。如修声闻行有四果之分,修菩萨行有十地之别。满果则修声闻行最终得阿罗汉果,修缘觉得最终得独觉果,修菩萨行最终得大觉果。由于各宗派各经论的主张不同,对于境行果的解释也各有差别。如法相宗主张对一切法分别观察其三性有体无体、有为无为等为境;对于已知境法习闻思修一慧、修五重唯识观为行,修无漏行永断诸障,得大菩提为果。又对《唯识三十颂》的分科,以前二十五颂为境,中四颂为行,末一颂为果。《大乘起信论幽赞》则主张一心、三大(体大、相大、用大)为境,四信(信根本真如、信佛、信法、信僧)、五行(施、戒、忍、进、止观)为行,以分果(随分觉,即随去一分染迷得一分净觉)、满果(究竟果,成佛)为果。(刘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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