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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资料] 示戒杀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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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戒杀之要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不曾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正)劝爱惜物命说
●须知水陆飞潜诸物,同吾灵明觉知之心。但以宿业深重,致使形体殊异,口不能言。观其求食避死情状,自可悟其与人无异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虑。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与之谊,以期不负人与天地并名三才,以参赞天地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载,同乐天年而后已。倘其不体天地好生之德,恣纵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强,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尽,杀业现前,欲不改头换面,受彼展转杀食,其可得乎?况肉食有毒,以杀时恨心所结故。故凡瘟疫流行,蔬食者绝少传染。又肉乃秽浊之物,食之则血浊而神昏,发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系清洁之品,食之则气清而智朗,长健而难老,以富有滋补之力。此虽卫生之常谈,实为尽性之至论。因俗习以相沿,致积迷而不返。须知仁民者必能爱物,残物者决难仁民,以习性使然。是以圣王治世,鸟兽鱼鳖咸若。明道教民,黏竿弹弓尽废。试思从古至今,凡残忍饕餮者,家门多绝。仁爱慈济者,子孙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断其无后。恣食肉者,如来记其必偿。祈勿徒云远庖,此系随俗权说。固宜永断荤腥,方为称理实义。(正)宁波
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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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鳏寡孤独,贫穷患难,所在皆有,何不周济?而乃汲汲于不相关涉之异类。其缓急轻重,不亦倒置乎哉?答曰:子未知如来教人戒杀
放生
之所以也。夫人物虽异,佛性原同。彼以恶业沦于异类,我以善业幸得人身。若不加悯恤,恣情食啖。一旦我福或尽,彼罪或毕。难免从头偿还,充彼口腹。须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杀业所感。若无杀业,纵身遇贼寇,当起善心,不加诛戮。又况瘟疫水火诸灾横事,戒杀
放生
者绝少遭逢。是知护生,原属护自。戒杀可免天杀、鬼神杀、盗贼杀、未来怨怨相报杀。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亦当随分随力以行周济。岂戒杀
放生
之人,绝不作此项功德乎?然鳏寡等虽深可矜悯,尚未至于死地。物则不行救赎,立见登鼎俎以充口腹矣。又曰:物类无尽,能放几何?答曰:须知
放生
一事,实为发起同人普护物命之最胜善心。企其体贴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则捕者便息。庶水陆空行一切物类,自在飞走游泳于自所行境。则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谓以天下而为池乎?纵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则无量水陆生命,得免杀戮,况不止一人乎?又为现在未来一切同人,断鳏寡孤独、贫穷患难之因,作长寿无病、富贵安乐、父子团圝、夫妻偕老之缘。正所以预行周济,令未来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长享受寿富等乐。非所谓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审思之,戒杀
放生
,毕竟是汲汲为人,抑止汲汲为物,而缓急轻重倒置乎?(正)极乐寺
放生
池疏
●一切
众生
,从无始来,
轮回
六道,互为
父母
、兄弟、妻子、眷属,互生。互为怨家对头,循环报复,互杀。佛于诸
大乘
经中,屡为劝诫,而见闻者少。即得见闻,而信受奉行者更少。于是佛以大悲,现诸异类,供人杀食。既杀之后,现诸异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现,冀弭杀劫,以安
众生
。如蛤蜊、蚌壳、牛腰、羊蹄、猪齿、鳖腹,皆有佛栖。惊人耳目,息世杀机,载籍所记,何能备述。未杀之前,均谓是畜,既杀之后,方知是佛。是知杀生,不异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
解脱
。须知人物虽异,灵蠢互形。蠢人识暗,灵物智明。五伦八德,固不让人。其诚挚处,比人更深。敢以我强,杀食其肉,致令未来,常受人食?历观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孙必定贤善发达。凡害人害物者,子孙必定庸劣灭绝。(续)物犹如此序
●
念佛
之人,当吃长素。如或不能,当持六斋,或十斋。(初八、十四、十五、廿三、廿九、三十,为六斋。加初一、十八、廿四、廿八,为十斋。遇月小,即尽前一日持之。又正月、五月、九月,为三斋月,宜持长素,作诸功德。)由渐减以至永断,方为合理。虽未断荤,宜买现肉,勿在家中杀生。以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是宜切戒家中杀生也。(续)一函遍覆
●人唯不知设身反观,故以极惨极苦之事,加诸物而中心欢悦,谓为有福。而不知其宿世所培之福寿,因兹渐渐消灭。未来所受之苦毒,生生了无已时。倘于杀生食肉时,一思及此,纵有以杀身见逼,令其杀生食肉者,亦有所不敢也。(三)劝戒杀放生
南无
阿弥陀佛
! 一心念佛早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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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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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戒杀之要 出自《印光大师文钞》。 欢迎师兄发帖!南无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障皆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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