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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陀行功德—海涛 法师
1.释十二头陀行:
一、尽形乞食;二、受阿练若;三、着粪扫衣;四、一坐食;五、常坐;六、食后不受非时饮食;七、但有三衣;八、毳衣;九、随敷坐;十、树下住;十一、空地住;十二、死人间住。
2.《十住毘婆沙论》中记载了修行十二头陀行的功德利益。
第一、尽形乞食有十种利:
一、所用活命,自属不属他;
二、众生施我食者,令住三宝,然后当食;
三、若有施我食者,当生悲心,我当勤行精进,令善住布施,作已乃食;
四、随顺佛教行故;
五、易满易养;
六、行破憍慢法;
七、无见顶善根;
八、见我乞食余有,修善法者亦当效我;
九、不与男女大小有诸因缘事;
十、次第乞食故,于众生中生平等心,即种助一切种智。
第二、受阿练若处亦有十利:
一、自在来去;二、无我,无我所;
三、随意所住,无有障碍;四、心转乐习阿练若住处;
五、住处少欲、少事;六、不惜身、命,为具足功德故;
七、远离众闹语故;八、虽行功德,不求恩报;
九、随顺禅定,易得一心;十、于空处住,易生无障碍想。
第三、着粪扫衣亦有十利:
一、不以衣故,与在家者和合;二、不以衣故,现乞衣相;
三、亦不方便说得衣相;四、不以衣故,四方求索;
五、若不得衣,亦不忧;六、得,亦不喜;
七、贱物易得,无有过患;八、顺行初受四依法;
九、入在粗衣数中;十、不为人所贪着。
头陀行功德—二 海涛 辑
第四、一坐食亦有十利:
一、无有求第二食疲苦;二、于所受轻少;
三、无所用疲苦;四、食前无疲苦;
五、入在细行食法;六、食消后食;
七、少妨患;八、少疾病;
九、身体轻便;十、身快乐。
第五、常坐亦有十利:
一、不贪身乐;二、不贪睡眠乐;
三、不贪卧具乐;四、无卧时胁着席苦;
五、不随身欲;六、易得坐禅;
七、易读诵经;八、少睡眠;
九、身轻易起;十、求坐卧具、衣服心薄。
第六、食后不受非时饮食亦有十利:
一、不多食;二、不满食;
三、不贪美味;四、少所求欲;
五、少妨患;六、少疾病;
七、易满;八、易养;
九、知足;十、坐禅读经,身不疲极。
第七、但有三衣亦有十利:
一、于三衣外无求受疲苦;二、无有守护疲苦;
三、所畜物少;四、唯身所著为足;
五、细戒能行;六、行来无累;
七、身体轻便;八、随顺阿练若处住;
九、处处所往无所顾惜;十、随顺道行。
第八、受毳衣亦有十利:
一、在粗衣数;二、少所求索;
三、随意可坐;四、随意可卧;
五、浣濯则易;六、染时亦易;
七、少有虫坏;八、难坏;
九、更不受余衣;十、不失求道。
头陀行功德—三 海涛 辑
第九、随坐亦有十利:
一、无求好精舍住疲苦;二、无求好坐卧具疲苦;
三、不恼上座;四、不令下座愁恼;
五、少欲;六、少事;七、随得而用;
八、少用则少务;九、不起诤讼因缘;十、不夺他所用。
第十、树下坐亦有十利:
一、无有求房舍疲苦;二、无有求坐卧具疲苦;
三、无有所爱疲苦;四、无有受用疲苦;
五、无处名字;六、无鬪诤事;
七、随顺四依法;八、少而易得无过;
九、随顺修道;十、无众闹行。
第十一、死人间住亦有十利:
一、常得无常想;二、常得死想;
三、常得不净想;四、常得一切世间不可乐想;
五、常得远离一切所爱人;六、常得悲心;
七、远离戏调;八、心常厌离;
九、勤行精进;十、能除怖畏。
第十二、空地坐亦有十利:
一、不求树下;二、远离我所有;
三、无有诤讼;四、若余去无所顾惜;
五、少戏调;六、能忍风雨、寒热、蚊虻毒虫等;
七、不为音声刺棘所剌;八、不令众生瞋恨;
九、自亦无有愁恨;十、无众闹行处。
3.《宝梁经》云:「佛告迦叶:比丘若欲至阿兰若处,当思八法。何等为八?
一、我当舍身;二、应当舍命;
三、当舍利养;四、离一切所爱乐处;
五、于山间死当如粗死;六、阿兰若处当受阿兰行;
七、当以法自活;八、非以烦恼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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