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勿以法律来论事
若说国际法律云云,那也不确切
外国未婚同居很多是正常的事
就中国也很多了
民国以前中国的法律都是可以一夫多妻制的
古代合法的事现在却是违法的事
同理现在违法的事未来也可能是合法的事
甚至为是提倡的事
佛教史都有很多次灭佛的经历
若法律总是正确的
佛教早就没有了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
每年都在修改
如果法律是公平的,为何修改?
如果法律是公平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冤案?
略
我以为未婚同居
只要双方愿意,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应该是合法的
只是当前的法律规定是这样
并且现在国家现在已经没有真的在这方面进行严格的约束
当然作为一个合法公民,
遵守国家法律是理所当然的,
作为受戒弟子也理应守戒.,
端看乎个人人生的选择
另外版主说:
信佛人正常结婚,过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应该不属于破戒。但如您所述,未确定婚姻关系,而与之同居,应该不可以。
婚姻关系属于法律程序,
跳出来看这层法律程序只是国家维持社会结构的必要手段
但不能执着了看,
我以为同居乃至性生活属个人的事
只要情真意切,两者相悦
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