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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入门手册 ( 定期更新)

本主题由 醍醐灌顶 于 2008-6-17 18:26 下沉
【  圆教  】  《 佛学大词典 》
  (一)指究竟圆满之佛教。于旧译华严经卷五十五,有为善财童子说圆满因缘修多罗之记载。在我国,将诸经典内容体系化,以作教相判释,而称究竟圆满之教为圆教。
  (一)北魏慧光判立渐、顿、圆三教,而将华严经列入圆教。
  (二)隋代智顗大师判五时八教,其中化法四教即包括三藏教、通教、别教和圆教;其中圆教之‘圆’即不偏而圆满之意。据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五载,若就教理义门之大小而言,则通、别二教为‘小中大’,圆教为‘大中大’;若就教相之偏圆而言,则藏、通、别三教为‘偏中圆’,圆教为‘圆中圆’;若就教义之圆满究竟与否而言,则通、别二教为‘半中满’,圆教为‘满中满’;若就权实而言,则别教为‘权中实’,圆教为‘实中实’;若就顿渐而言,则别教为‘渐中顿’,圆教为‘顿中顿’;若就谛理之真俗而言,藏、通、别三教为‘俗中真’,圆教为‘真中真’;若就义法之了义与否而言,藏、通二教为‘不了义’,别教为‘不了中了’,圆教为‘了中了’;若就经典之判释而言,于华严、方等、般若之说法中,虽亦皆说圆教,但均属未开显之圆,而非纯粹之圆教,仅有法华经方属纯圆。
  (三)唐代法藏判立小乘教、始教、终教、顿教、圆教等五教,而将华严经列入第五之圆教。圆教即一乘教法,分为同教一乘、别教一乘二种。但以别教一乘超越诸经,乃说华严经之圆融无碍,故圆教又特指别教一乘。
  (四)唐代元政判教,以真言密教为一大圆教。日本天台之密教亦采此说而发展,并且设立教判。
  (五)日本天台圆宗,如圆(顿)戒,在天台宗为超越一切之差别,而互相融合,相辅相成。圆顿戒之本意乃依于法华开显之妙旨,授与梵网经所说之十重四十八轻戒。此戒本为我国天台大师智顗所倡,后由日僧最澄传入日本。迄今此一教说颇受一般重视,而为日本天台宗徒所特崇。[华严经旨归、金刚顶经疏卷一末、四教义卷一](参阅‘五教十宗’1146)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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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实  】  《 佛学大词典 》
   权,权谋、权宜之义,指为一时之需所设之方便;实,真实不虚之义,系指永久不变之究极真实。权,又作善权、权方便、善权方便、假、权假;实,又作真、真实。两者合称权实、真假等。权教与实教、权智与实智、权因与实因、权果与实果、权人与实人、权化与实化等为对称用语。实教,乃据实述出佛陀自内证之法,系为究极根本之教;权教,乃为导人入于实教所设之方便教法,至实教境地后则当废权教。实智,又作真实智、如实智,乃如实明白之智;权智,又作方便智,为导度他人而起之智慧。实因,指圆顿之行;权因,指藏、通、别三教之行。实果,指三德秘藏之大涅槃;权果,指丈六金身等化现。实人,即实在之人;权人,即权化之人,乃佛菩萨等为引导众生,而假现人或天之相貌。实化,即佛开三乘而归一乘之教化;权化,即佛分一乘而说三乘之教化。
  天台宗认为法华经所说之圆教为实教,其余诸经所说之藏、通、别三教均属权教,故称三权一实。其关系若以莲华三喻来表示,即:为实施权(为莲故华)、开权显实(华开莲现)、废权立实(华落莲成)。其中唯法华经能明权之为权之理,而彰显真实究竟。就佛证悟之本体而言,权、实二教均为平等,称为权实同体。就佛教化众生之作用言,权、实二教所说之修行方法与觉悟之程度有所差异,故谓权实异体。
  法华文句卷三上载,所有事物存在状态可以权实四句表示,即:一切法皆权、一切法皆实、一切法亦权亦实、一切法非权非实。又法华玄义卷七之十不二门中,立有权实不二门,谓自人之立场而言,菩萨乃至地狱等九界为权,而佛界为实,称为九权一实;自教之立场而言,虽有‘三权一实’之区分,然当观权实为圆融无差别。
  法华文句卷三下举十种相对事物以表示权实,称为十双权实。即:(1)事理,由众生本具之真如无相平等之理(实),能产生心意识等各种差别现象之事(权)。(2)理教,综合事理而用言语来表现之理(实),能立其理而说明之教(权)。(3)教行,由其教理(实),产生实践之行(权)。(4)缚脱,由行而分为受迷妄束缚之缚(权),与脱离迷妄之脱(实)。(5)因果,随顺真理之脱为趣入菩提之因(权),因此能得开悟之果(实)。(6)体用,由其果遂有真如之本体(实),以及真如之作用,即能显现教化众生之用(权)。(7)渐顿,依教化之作用,有逐次引导众生之渐(权)与立即令众生开悟之顿(实)。(8)开合,渐是由顿开展出之差别教法(权),终遂与顿合一(实)。(9)通别,依开合之差别,所得教法之利益有普通(权)与特别(实)。(10)悉檀,因利益有差别,则分为四种悉檀。前三者属世间门(权),后一属出世间门(实)。
  藏、通、别、圆四教各具足上列之十双,共有四十种权实。要约而言,可归纳为自行、化他、自他三种权实。自行权实,为自内证之法,有权有实。化他权实,为教化、教导众生之方法,有权实之区别。自他权实,谓自证与化导两法并用。[正法华经卷一、法华玄论卷四、摩诃止观卷三下、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三之四、四教义卷十二、出三藏记集卷八](参阅‘五时八教’1132、‘开会’5310)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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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宗  】  《 佛学大词典 》
  为‘有宗’之对称。指主张一切皆空、般若皆空之宗派。大乘之般若思想即其代表,以宣扬中道之空观为主。从主张诸法皆空之龙树、提婆之教系中,相对于小乘教俱舍宗之有宗而言,指成实宗;相对于大乘法相宗(唯识)而言,则指三论宗。
  成实宗主张人、法皆空,所说之空义胜于有部宗、俱舍宗等之仅说人空。三论宗则主张空、有皆无,以‘诸法皆无所得’之空为宗义。又禅宗亦称空宗,主张佛、魔皆空,以言语思辨为闲葛藤而排遣之。此外,有称佛教为空宗者,以佛教主张诸法无我之故。[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上、原人论、宗镜录卷三十四](参阅‘空有论争’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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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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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圆  】  《 佛学大词典 》
   判释教理胜劣之用语。偏者,偏僻之理,偏于空乃至中;圆者,圆满具足一切。就大、小乘而言,则小乘为偏,大乘为圆。然大乘之中,亦有偏圆之别,如华严、天台所谓五教、三教中之圆教独为圆,其他之藏、通、别三教(天台),及终、顿二教(华严)则为偏教。[摩诃止观卷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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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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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娑婆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saha^。又译沙诃、娑呵、索诃。意译忍、堪忍、能忍、忍土。指娑婆世界(梵Saha^ -lokadha^tu ),即释迦牟尼进行教化之现实世界。此界众生安于十恶,忍受诸烦恼,不肯出离,故名为忍。又有诸佛菩萨行利乐时,堪受诸苦恼之义,表其无畏与慈悲。又译作杂恶、杂会。谓娑婆国土为三恶五趣杂会之所。此外,娑婆一词原指我人所住之阎浮提,后世遂成为一释迦佛所教化之三千大千世界,而总称百亿须弥山世界为娑婆,并以释尊为娑婆世界之本师。[法华文句卷二下、法华玄赞卷二、大唐西域记卷一]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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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为法 】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   (术语)离因缘造作之法也,有三无为六无为等。三无为中之择灭无为,六无为中之真如无为,即涅槃也。涅槃为无为法中之最胜者。四十二章经曰:‘解无为法,名曰沙门。

【  有为法  】  《 陈义孝佛学常见辞汇 》
  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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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毗

巴利语jha^pita。又作阇维、阇毗、耶维、耶旬。意译为烧燃、烧身、焚烧、烧。即火葬之意。行荼毗之火葬场即称为荼毗所。火葬法于佛陀以前即行于印度,原为僧人死后,处理尸体之方法,佛教东渐后,中国、日本亦多用之。流行于中国丛林之俗语,则称为‘送往生’。[长阿含卷三游行经、有部毗奈耶药事卷九、释氏要览卷下、玄应音义卷五](参阅‘葬’5593)
  

[ 本帖最后由 醍醐灌顶 于 2008-2-22 09:35 编辑 ]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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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意义和灭罪的原理2007-06-09 18:50忏悔的意义和灭罪的原理

  一、 忏悔的重要性 
  忏悔罪障是佛法中重要的内容,是每个学佛者必修之课。因为如果不忏罪,无始以来所集之量如虚空的罪垢不能得以消除,罪不消,则阻碍修道。 
  龙树菩萨说:“一切的痛苦,都是由于以前的恶因所造成的。”诸如我们现世的衣食不足、疾病短寿、常生忧患、多遭灾难等,以及后世堕三恶道,无一不是前世作恶所得。修学佛法后,虽勤于修习,然由于罪障深重,也难以生起通达和修证。如《俱舍论》中说:“将得忍不还,无学业为障。”意思是,如果将药证得忍位(四加行位)时,一切能感生恶道的罪业都来障难,令不证得,因为证得忍位后,即不再堕三恶道。好比一个人要离开自己的国家,到国外定居,那么他的所有债主都要来阻止。 
  同意,如果将要证得不还果,那一切欲界的业都来障难,因为证不还果后,即不再受生欲界;如果将要证得无学位,那一切色、五色业都来障难。 
  由此可见,对于学佛的人来说,如果想要得增上生,或是欲修有所成,都必须力励忏悔罪障,方有成功的希望。《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云:“生死无始罪无穷,烦恼大海深无底,业障峻极如须弥……,如影随形不离身,一切时中障圣道;近障人天妙乐果,远障无上菩提果,在家能招烦恼因,出家亦破清净戒。若能如法忏悔者,所有烦恼悉皆除,犹如劫火坏世间,烧尽须弥并大海。忏悔能烧烦恼薪,忏悔能往升天路,忏悔能出三界狱,忏悔能开菩提花。” 

  二、 忏悔的方法 
  知道忏悔的重要性以后,要在思想上有一个深刻、决定的认识,就是必须要修忏悔法,而且要立即修(因为无始以来所造之恶业,不知何时生苦果,应在其感果之前忏掉它)。 
  忏悔的方法有很多,有说法忏、修法忏、事忏、理忏等,或随律经中所说而忏。然依佛说及历代上师传承,以修四力忏悔为最圆满。如佛说《开示四法经》中说:“慈氏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则能映覆已作并增长的恶业,是哪四法呢?是能破坏现行、对治现行、遮止罪恶及依止力。” 
  其中作已增长的业是指由五种因成就的:一是审思的原因,即不是偶然或无意所作。二是圆满的原因,无论是犯一恶业道或十恶业道,只要能感堕恶道,即是圆满。三是造恶后不起追悔和对治。四是造恶业时有其他恶业为其助伴。五是所造之恶业必定能感异熟果。具备这五个条件就是作已增长业。作已增长业又叫作定业。佛教中不是有一种说法,叫“的定业不可转”嘛?!如果能依此四力法力励忏悔,定业亦可忏净,令不生果,何况是不定业?可见其效力之大。 
  龙树菩萨还在《中观正理论》中说:“无始以来所造的重罪,倘若能依四力法修忏,如月离云雾。” 
  (一)、四力中之能破坏现行,即是追悔力,对以前所造之恶业产生追悔的意乐。修此力时,首先对什么是恶业应该有一定的认识,主要是以十恶业道为主的恶业等。认为以前的这些所作所为都是错误的,不正确的,并且能够给自己带来痛苦和灾难。如犯杀业道,现世会短命、多病,后世会堕三恶道。从恶道中出来以后,所生之处也是诸多不如意等。 
  上述内容非是知道便可,必须多思维、多体会方可,至每思及此,对过去所造一切恶业即起猛利追悔之心,就好像不小心吃了一瓶毒药,马上要中毒身亡一样,必须想方设法立即给吐出来,或是到医院洗胃,绝不能容其在腹中多存一时,如此方为初具此力。此猛烈追悔心生起后,修时可按《三十五佛忏》修,依汉地早晚功课中的《大忏悔文》亦可,边诵边修。但不能单纯只是念诵而已,要在思想深处确实生起此追悔心,而后依文入观,思维而修。宗咯巴大师曾以大礼拜礼三十五佛,感得三十五佛现身加持。足见宗大师忏罪之力励。彼以文殊之化身,尚且如此力忏,我等凡夫,岂能懈怠、放逸? 
  (二)、四力中之对治现行,就是消灭以往所造诸罪。因对以前所造诸罪虽起追悔,然亦不能放置不管,必须将其消灭,方不生果。总的说来有六种方法。 

 第一种是受持、读诵大乘甚深般若经典。如《金刚经》、《心经》、《大般若经》等。《金刚经》中说,如果能受持读诵金刚经,即使本来是应堕恶道的恶业,也可以转为被现世人轻贱,而重报轻受。 
  第二种方法是胜解空性,就是我们所说的理忏。这种方法必须是通达二无我,趣入无我光明自性。认可一切法――包括罪业在内,其体性本无污染,唯以无明之力而有污染,但切不可理解为既然即心即佛,那一切众生都是佛了,当知心的法性是光明无染的,并不是说心是光明无染的,心和心的法性不是一回事。只有去掉心上的污染,才能证得心的本性的本来无染和空性光明。由此说一切有情本身不是佛,只是有成佛的可能而已。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说:“若人观知实相空,能灭一切诸重罪,犹如大风吹猛火,能烧无量诸草木。” 
  第三种方法是如法念诵百字明咒等一切殊胜的陀罗尼咒。在密法中,认为念诵百字明咒是忏罪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其本尊金刚萨垛称为忏罪主,加持行者消灭一切违犯三昧耶誓言以及各种戒律的罪业。一般行人至少要念满十万遍,如未见净罪相,还需再修,直至出现为止。净罪相是指行人通过努力忏罪,而得到的一种净罪效应,或于梦中见佛闻法,或口吐秽物等,具体详见《准提陀罗尼》。 
  另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念咒同时,必须严持所受的各种戒律,以戒光和念咒相合,则功效更大。如《妙臂请问经》中说:“戒风吹燃念诵火,大精进焰烧诸恶。” 
  第四种方法是塑造或彩绘佛的形象。行人首先对佛确实生起无比的信心恭敬,以此净信心塑造或彩绘佛像,亦可消罪。 
  第五种方法是对上师三宝以及寺庙、塔、像作种种上妙供养,亦可灭罪。 
  第六种方法是执持佛菩萨名号。如现在流行的念诵阿弥陀佛名号合观世音菩萨名号等。在《观无量寿佛经》中朔:“至心念一句佛号,可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 
  以上所说六种方法之中,除胜解空性必须要通达毗钵舍那胜观,至少要从理上明达一切法无自性方可外,其他五种方法还是不难做到的。有涉及财物的,只有供养一种。但是供养并不在于财物多少,而在于至心供养之意乐。如实无财物,以清净心如法修曼扎供,亦是极其殊胜的供养。 
  除以上所说六种方法外,忏罪的方法还有很多,只要能作忏罪回向,皆是忏罪的方便。 
  (三)、四力中之遮止罪恶,就是防护未来,从当下起,以后永不再造恶业。四力中属此力为最重要。因为无论如何念经、诵咒、拜佛,如果仍继续造恶,则无功效。 
  此力如能在身心中生起,则一切十恶、谤法等罪,都可忏除。若要真实无伪生起此力,必须先将初力(即追悔力)修习成功,只有认识到罪业的危害性,方能不造恶业,譬如认识到毒药的危害性后,以后誓死也不会再喝了。 
  (四)、最后一力即是皈依三宝喝发菩提心,三宝是唯一能救护我们出离生死大海的,如果诚心依止,即可除罪。《集学论》中说:“若有皈依佛,彼不往恶趣,舍弃人身已,彼当得天身。”此说有一天人,命终后应生猪中,后由于皈依三宝,反而转生天上。 
  发菩提心的力量更是广大无边。《道次第》中说:“发菩提心一霎那,亦能速疾净治罪障,积集资粮,虽微少善能令增广,诸将尽者能无尽故。”《入行论》中也说:“大力极重罪,非大菩提心,余善何能映?”又说:“此如劫火一刹那,定能烧毁诸罪恶。”所以应努力勤修大菩提心,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长。 

  三、 罪净之理 
  以上将最圆满的忏罪法――四力忏悔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下面将谈一谈罪净之理。 
  罪业果真能忏净嘛?学佛者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罪业为什么能忏净?他的依据是什么?以及其中的道理,则并非每个学佛者都是了解的。所以应该依教、依理来仔细观察、思维、作深入的了解,并在思想上产生定解方可。 
  (一)、有人会问,佛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聚时,果报还自受。”既然如此,为何罪业能忏净呢?岂不自相矛盾嘛?当知这种说法是指一般规律而言,是指不修四力对治一切忏罪法而言。如能勤修四力忏法,定业尚能忏净,况一般不定业?此如我们现在所学的物理知识,如果一个物体在没有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在同一速度中就会永远运行,但是如果有阻力,就会改变运行方向或停止运行。罪业亦如此,如加以对治,就会令果不生,反之,则如上颂所说。 

 所以对佛所说之经论,应依善知识加以系统的学习,不可片面的依据某一经、或经中的某一句话,因为佛当时是对机说法、应病与药,若不善于学习,则无法真正明了其内在的含义,否则若如上颂所言,则众生无有成佛之时,因众生无始以来所集之罪业无量无边,若定一一受报,则无有解脱。 
  如佛在世时,阿怙利玛拉在皈佛前,曾被外道所惑,以为杀一千个人可以生天。最后将要杀他的母亲时,遇到佛的化身比丘相救,于是放弃父母,来追杀佛陀,为佛陀所化,弃刀忏悔,后证罗汉果。 
  又西藏祖师米勒日巴尊者,先前曾放雹杀死32人,后遇玛尔巴祖师,殷重忏悔,竟即身证得大金刚持位,教化众生无数。可见只要努力修忏悔法,没有忏不掉的罪,否则众生永远也不可能成佛了。 
  (二)、忏悔的力量主要是破坏业的能感果的作用,使其即使在遇到因缘的情况下,亦不感果。譬如一粒种子被煮熟以后,不论在多么肥沃的土壤里,也不可能再发芽生果。但这也要看忏罪的力量大小而定,力量大的,则全不生果,力量小一些的,则使能感恶趣果的业变为感受头痛等小苦,恶趣之业即无余消除。此全赖四力对治圆满不圆满、力量猛利与否以及精进程度而言。 
  因此行人虽然没有证达无我空性,真正对治掉烦恼业的种子,但是由于四力对治,令其损伤,以后纵然遇缘亦不会感果了。 
  同理,我们虽勤修诸善,如果不防护邪见、嗔恚心等坏善根之因,亦可令所修诸善不感乐果。即所谓“火烧功德林”是也。对于这个说法《中观心论释》中解释说:“以四力净治不善和以邪见及嗔心坏诸善根,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破坏业的种子,后纵遇缘亦不能生果。如坏种子,遇缘亦终不生芽。”对此,我们应生大警惕心,力励防护,不可使自己以前所修诸善,付诸一炬。 
  (三)、最初不造恶业之清净和造恶后忏除之清净是不一样的。《菩萨地》中说:“如果犯了根本重罪,虽然可以忏除后重受,但是无论如何努力,此生决定不能证得初地之位。”在《摄一切研磨经》中也说:“如果造了谤法之业,设七年中,一日三时于罪忏悔,后乃清净,但至少须经十劫,始能证得忍位。”这说明忏悔虽能忏掉感异熟的罪业,令不生果,但是在道证方面,却极为遥远,有极大的稽留。因此,应小心力励,于微小罪,亦不令犯。其实反观世间,手脚受伤后,虽可治愈,但毕竟与未伤时不同。 
  佛法虽然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思辨能力的培养,但更重视实践。如果学了很多的佛学知识,但放逸不修,利益是十分微小的,也尝不到佛法的滋味。反之,如果仅懂一句、两句,并依之实践,则利益非常大,如《集法句经》中说:“若人宣多如理语,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数他宝,彼非能得沙门分;设虽少说如理语,然能正行法随法,及能远离贪嗔痴,此等能得沙门分。”共勉!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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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刚界  】  《 佛学大词典 》
   梵语vajra-dha^tu。音译作缚日啰驮睹。西藏语 rdo-rje-dbyin%s。与‘胎藏界’相对,二者合为密教根本两部。略称金界。密教视宇宙中一切皆为大日如来所显现,表现其智德方面者称为金刚界;表现其理性(本来存在之永恒悟性)方面者称为胎藏界。如来内证之智德,其体坚固,不为一切烦恼所破,犹如金刚宝石之坚固,不为外物所坏,故金刚界具有智、果、始觉、自证等诸义。反之,如来之理性存在于一切之内,由大悲辅育;犹如胎儿在母胎内,亦如莲花之种子蕴含在花中,是故譬之以胎藏,故胎藏界具有理、因、本觉、化他等诸义。又金刚界若配以五智,即分为佛、金刚、宝、莲华、羯磨等五部;胎藏界为导他之教,若配以大定、大悲、大智三德,则分为佛、莲华、金刚三部。
  若据金刚顶经所说,将金刚界以图绘表示,称为金刚界曼荼罗;若据大日经之说,将胎藏界以图绘表示,称为胎藏界曼荼罗。以上两界合称真言两部,或称金胎两部,为密教最根本之二面。若视为彼此对立,则称两部相对;若视为两界一体,则称两部不二。于此,日本东密主张两部原本互相不二,故不另立‘不二之法’;但台密另立不二之法,称为苏悉地法。此外,于色、心二法之中,金刚界配属心法;于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之中,金刚界配属识大。此界代表性之印契为五股杵印。其传承系谱,一般多以为:大日如来─金刚萨埵─龙猛─龙智─金刚智─不空。[金刚顶经卷一、大日经义释演密钞卷七、十住心论卷十](参阅‘曼荼罗’4400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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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胎藏界  】  《 佛学大词典 》
   胎藏,梵语garbha,音译檗喇婆;界,梵语dha^tu,音译驮睹。全称大悲胎藏生。密教两界之一。与‘金刚界’相对。胎藏有含藏覆护及摄持之义。依大日经疏卷三谓,行者初发一切智心,如识之种子,为母胎所含藏覆护,至诸根备足,寻诞生发育,习诸技艺,后施行于事业;犹如依众生本有之理性,学大悲万行,显现净心,发起方便,修治自地,自利利他,究竟圆满,称为大悲胎藏生。故知,胎藏乃指众生所具之理性,而理平等之法门,称胎藏界,与金刚界之智差别之法门相对。又胎藏界乃从果向因本觉下转之化他门,赅约大定、大智、大悲三德,而立佛部、金刚部、莲华部等三部之法门。[大日经疏卷五、秘藏记]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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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醍醐灌顶 于 2008-2-20 10: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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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罪障皆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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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闻乘是以断烦恼(见思二惑)而成就阿罗汉果,故介绍声闻乘前,必须先认识什么是六根本烦恼。
   
    (六根本烦恼图)
   
    烦恼即迷惑,人类因迷惑而造诸恶业,受种种的痛苦。这痛苦的来源,乃由六根本烦恼而起的。现略说明于下:
   
    一、贪—是贪爱、贪恋、贪著。对于五欲过分追求,或不义的窃取,或对于自我的财物与所学的理法,悭吝不舍,不肯惠施于人。只为私欲,损害他人,贪之为害,罪业深重,经云:‘死堕饿鬼,受饥渴报。’
   
    二、嗔—是嗔恚。对违逆不顺之境,不能忍受,生起忿怒,或横起暴恶,损害他人,或饥渴寒热到来,无涵养心,而生嗔恨。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起,八万障门开。’嗔恚之恼害,死堕地狱,受身相丑陋报。
   
    三、痴—是愚痴迷昧,智慧闭塞,是非不辨,事理不明,谤无因果,起诸邪见,名为愚痴。因愚痴而妄生贪求,求之不得,则成嗔恚,故愚痴为三毒(贪、嗔、痴)总根,能造伤天害理之事,死堕畜生中,受人宰割。
   
    四、慢—是我慢贡高,骄傲自大,看不起人,对于他人不如自己的,或超过自己的,乃至与我程度相等的,都表现轻慢态度,造成不能与人和睦共处的苦恼。
   
    五、疑—疑是怀疑不信。对佛教真理,善恶业力,以及世间一切实事实理,都不能诚信无疑,杜塞善门,滋生邪见,造出是非恶业。
   
    以上贪、嗔、痴、慢、疑五烦恼,是心著垢染,系缚不脱,谓之思惑,即思想上的迷惑错误。其性质迟钝,难以制服,尤其无明惑不易断灭,故称为五钝使。
   
    六、不正见,由思惟不正,产生错误的知见,有五不正见,即是:
   
    (一)、萨迦耶见—华译身见,或我见。因执此身以为有‘我’,其实此身是五蕴(色、受、想、行、识名五蕴)四大(地、水、火、风名四大)和合之身,本来是无常败坏之物,而无知执之为‘一’,为‘常’,为‘遍’,为‘主宰’的实我存在,即是萨迦耶见。
   
    (二)、边见—又名边执见。边是鄙陋或偏差的意思。即谓所得的知见鄙陋,有所偏蔽,执常执断,各落一边。执常的知见,以‘常’为恒常不变,人死仍旧为人,牛死仍旧为牛,贫穷永远是贫穷,富贵永远是富贵。执断的知见,以人死一灭永灭,无有生死轮回升沈之事,则作恶何畏?无善恶因果可论。
   
    (三)、邪见—不正的知见,不信正法,拨无因果,毁谤圣贤,坏诸善事。
   
    (四)、见取见—见即指前说的‘我见、边见、邪见’。取是取著不舍,乃对前说三不正见,执以为实。又这见亦名‘非果计果’,即是自己还没有亲证圣果,而妄执已得到圣果的错觉。
   
    (五)、戒禁取见—戒是戒止杀盗淫妄之类,禁是禁绝饮酒、赌博、吸鸦片烟等嗜好。持戒和守禁,本来是好的,为什么反说不正见?这因为过患在一个‘取’字。取是执著,即妄自执著其所持不正的戒禁为最殊胜。如印度,有一种外道,他们持牛戒,或持狗戒,便食草食粪,或作投岩、投水、赴火、卧荆等种种苦行,本非出世正因,而执著修此类苦行之因,是获得最上的涅槃妙果,故又名‘非因计因’。
   
    以上五种不正见,是知见上的迷惑,称为见惑。是因为邪师、邪见、邪思维等,而生起不正见。如闻正法,于见道中,即能顿断恶见,因为易断恶见之故,称为五利使。佛经有说,舍利弗本为外道弟子,因遇马胜比丘,听到佛教因缘法门,即弃邪归正。亲闻佛陀说法之后,七日遍通佛法,证三果罗汉,再经十五日的修持,断十惑证阿罗汉果。十惑即贪、嗔、痴、慢、疑及五不正见,也称十使,谓能使令众生迷妄沉沦苦海。由此十使而起见思二惑,故为烦恼的根本,有情生死流转的苦因。
   
    【注】
    1、贪、嗔、痴、慢、疑是属思惑,五不正见是属见惑,断见思二惑便证阿罗汉果。
    2、舍利弗闻马胜比丘说:‘诸法因缘生,亦从因缘灭,我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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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与心,体性接无尽。
若人知心行,普造诸世间。是人则见佛,了佛真实性。
心不住于身,身亦不住心。而能作佛事,自在未曾有。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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